泸州市工商局严把农村市场商品质量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
| 作者:佚名 来源:市局消保科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5日 |
为确保城乡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落到实处,泸州市工商局认真开展农村市场监管,严把农村市场商品质量,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一是以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脑、电饭锅等为重点,开展家用电器市场清查活动。特别严查销售废旧家电翻新商品和质量不合格商品,截止3月底,查处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农资经营户6户,查获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农资114006公斤。
二是针对农村市场商品,组织开展了对洗衣机、电池等6个大类商品的质量监测,抽检商品36个批次,利用快速检测商品753批次。
三是将引导经营户“执行索票、索证和填写进货台帐”的工作落实到每个工商所,具体落实到工商干部。
四是认真清理农村家电经营户主体资格,为当地政府提供准确的经营户主体资格资料,全程跟踪定点“家电下乡”单位,做好家电下乡跟踪维权服务,不定期的到各乡镇“家电下乡”定点经销店进行检查,对家电销售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为商家和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家电下乡”等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保障广大群众家用电器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