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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工商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01日

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年检起止时间为200931日至2009630日。企业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时年检的,应在630日前向市工商局外资科提交延期年检申请,经批准后可适当延期。

二、年检地点:市工商局四楼外资科。(龙马潭区龙南路46号)

三、年检范围:20081231日前(含31日)在四川省工商局、泸州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企业)。

、年检要求:

(一)企业登录四川省工商局红盾信息网(网址:httpwww.scaic.gov.cn)外资网上年检栏目,输入本企业的注册号和密码,按照提示填报年检事项,并将企业相关材料(下面五、企业年检提交材料)扫描上传,提交工商部门网上预审。

(二)通过网上预审的企业,应携带打印好的《年检报告书》和相关材料到市工商局外资科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工商部门加盖年检戳记通过年检。

(三)登记事项变更而未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的企业,必须先办理变更(备案)登记后,再办理年检。

(四)2008年新设立企业密码的领取,企业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到市工商局外资科领取企业密码。

五、企业年检提交材料:

(一)     企业法人提交材料:

1、            年检报告书;

2、            2008年度审计报告;

3、            经营范围涉及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的,提交相关许可证复印机(加盖企业鲜章);

4、            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     企业分支机构提交材料:

1、            年检报告书;

2、            上级企业法人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机(加盖企业鲜章);

3、            经营范围涉及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的,提交相关许可证复印机(加盖企业鲜章);

4、            营业执照正副本;

六、 年检收费:人民币50元。

七、违反年检规定的处罚:企业不按规定参加年检和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咨询电话:257401325740123114617

 

泸州市工商局

〇〇九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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