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白馨 来源:纳溪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6日 |
酿酒业是纳溪区经济四大支柱之一,纳溪区工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促进纳溪酒业快速健康发展。
建立酒类企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对入驻或即将入驻酒业园区的企业实行提前介入,预约服务。放宽酒类企业登记准入条件,放宽酒类企业名称、资金等的限制,帮助酒类企业扎根纳溪。目前,全区已有酒类企业68户,注册资本500万以上的规模企业8户,带动了纳溪酒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支持规模企业做大做强。实施酒业“龙头”的发展战略,舞好华明和巴蜀液两个“龙头”,促集团化经营。建立重点酒类企业领导联系制度、定期回访制度。局党组成员分别带队走访了华明、巴蜀液、康庆坊等酒类企业,向企业宣传股权出资和股权质押贷款政策,促进资本自由流转并盘活企业存量资本,帮助酒类企业拓展投融资新渠道。09年至今区局通过动产抵押等方式为我区酒类企业获得贷款95万元。
推进酒类品牌发展战略。帮助酒类企业创品牌、强品牌、做大品牌,提交品牌市场占有率,以品牌建设推动纳溪酒业发展。指导、帮助酒类企业整合商标、确立主次品牌,制定商标品牌发展战略规划,形成品牌合力,提升品牌形象,对酒类企业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给予重点培育和帮助,强力提高酒类企业商标品牌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我区共有酒类注册商标45件,其中著名商标1件,知名商标4件,拟推荐华明酒业“船山老窖”牌商标申报四川省著名商标,鹤立酒业“国之”牌商标申报泸州市知名商标。“天赐良缘”、 “康庆坊”、“泸云”、“泸丰”等商标品牌已美誉区内外。
全力打假保名优。建立了区域工商联合打假保优的新机制以及假冒、仿冒名优酒信息反馈的工作机制。采取函告、派专人协查和部署专项行动等措施,“点对点”跟进服务。对侵犯重点酒类企业合法权益,投机取巧,打名牌酒“擦边球”,制假售假、仿冒名优品牌等损害纳溪酒声誉的行为,坚决打击,毫不手软。2009年立案查处侵犯酒类商标专用权案件5件,查获假冒名优酒100余瓶,有力地净化了酒类市场,为纳溪酒类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