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7日下午,几辆汽车悄无声息地驶到了泸县玄滩镇涂场街村,一名便衣警察从隐藏处迎了出来:“还在屋里。”侦察员汇报到。“立即行动!”随着指挥员的指令,十几名警察从几个方向包围了一座从外表看来并不起眼的农舍,“不许动!”一名侦察员一脚踹开了房门,两名还在忙碌的男子惊愕地望着神兵天降般的公安民警,失魂落魄地连手中的工具都未放下就举起了双手。这是泸州市公安局破获建市以来第一起制造毒品案的场景。此次行动,警方在屋内共缴获了毒品“麻古丸”成品片剂一千余克,成品粉剂八千余克,其他辅助原料四千余克。
时间回到两个月前,泸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在工作中得到了一条线索:有几个外地人伙同泸县人准备在泸县制造毒品——麻古丸。经过调查,侦查员确定了这条线索的准确性。“立即深入展开侦查工作,绝不能让泸州这块净土成为犯罪分子制造毒品的乐园!”听取了禁毒支队领导汇报的市局副局长计小民指示到。按照局领导的指示,禁毒支队和其他相关部门成立了专案组,侦察员按照分工分别对各自的侦查对象开展了缜密的侦查。情况很快汇总到了专案组领导的面前:
2006年7月,犯罪嫌疑人高平伙同犯罪嫌疑人唐茂余、黎清商量共同出资生产毒品“麻古丸”销售牟利,约定生产主要原料由唐茂余、黎清提供,高平负责购买设备及制作“麻古丸”。高平先后在广州、泸州等地购买了用于生产“麻古丸”的制片机、烤箱、电炉等设备及香粉、香精等原料,并通过泸县人佘克明将生产地点选在泸县玄滩镇涂场街村佘克明一个亲戚的空置房内。9月4日唐茂余指使黎清将主要原料“冰毒”200克、咖啡因10千克送到高平手中。高平遂即组织毛林、佘克明于9月4日至9月5日在空置房内加工,由高平负责将所需原料搅拌好后,佘克明负责进行烘烤,烤干后由高平、毛林进行制片。当天生产毒品麻古丸七千余颗,5日下午由黎清带回成都销售。由于生产的麻古丸质量不好没有销售出去。9月6日唐茂余同黎清再次送冰毒500克以及在成都未销售出去的麻古丸回到泸州交与高平进行重新生产。可是犯罪分子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落入了警方的视线。就在他们调整制毒工艺准备大量生产毒品谋取非法利益的时候,警方的大网已经撒开了。经过指挥部对多方情报进行汇总和分析后认为,高平制毒团伙犯罪的证据已经充分,应该及时收网,避免毒品流入社会造成危害,于是按照预案对该团伙展开了搜捕,一举抓获该案全部嫌疑人,终结了他们的发财之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