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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传销 共建和谐泸州--泸州工商局开展两个《条例》颁布五周年宣传活动

作者:李健 来源:市局经检支队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2日

今年是《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颁布五周年,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两个《条例》,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规范直销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泸州市工商局从820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1周的《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颁布五周年宣传教育活动。

830上午,由泸州市工商局主办,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综治办联合承办,安利、玫琳凯、完美、无限极等直销企业参与协办的以“远离传销 共建和谐泸州”为主题的两个《条例》颁布五周年宣传教育活动在泸州市白塔广场隆重举行。省工商局直销监管处赵志刚调研员、市工商局杨涛副局长、市工商局纪检组长邓永才等还亲自参加了宣传活动。

在宣传日活动现场,设置了法规宣讲台、现场咨询台等,并通过悬挂横幅、宣传图片、发放《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怎样识别传销和直销》、《禁止传销与规范直销知识问答》等宣传材料,向过往群众讲解宣传传销和变相传销的特点、主要表现形式以及危害等,深刻揭露非法传销其欺诈的本质和伎俩。工商、公安执法人员对典型的传销案例进行公布,并在现场受理举报投诉和咨询。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图文并茂,形象生动。通过宣传警示,引导群众自觉防范和抵制传销,并积极协助执法部门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在此次宣传周活动中,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通过制作板报、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在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和外来流动人口集中的场所,重点对在校学生、复转军人、城市外来求职人员等传销行为易发人群进行了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国家关于禁止和打击传销以及规范直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曝光近年来行政处罚、司法审判的传销案件,公布传销组织名单,宣传打击传销成果等。

    在此次活动中,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发放《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宣传材料共6000余份。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揭露了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震慑了传销分子,提高了广大群众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为形成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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