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工商打出中秋、国庆食品市场监管“组合拳”
| 作者:周春 来源:市局消保科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2日 |
中秋、国庆将近,为保障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泸州市工商局打出监管“组合拳”,全面加强节前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严把准入。对全市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逐户排查,增添有效措施,继续深入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经营的规范查处取缔力度。以节日期间群众消费最多的食品为重点,开展抽样检验。
二、突出重点。以月饼、奶制品、食用油、水产品、蔬菜、禽蛋、调味品、糖果、酒类等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旅游景区,特别是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场所,集中力量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三、强化巡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网络化监管的要求,以假冒伪劣食品和进货台帐为检查重点,加大巡查的力度与密度,督促经营者严格自律,增强执行进销货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的自觉性,切实做到“有巡有查、巡查有档、监管有数”。
四、预警引导。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台帐未如实记录或记录不完善等轻微问题,以面对面、耐心指导的形式,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力度以促整改;对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决不姑息,依法查处,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进行曝光,及时发布消费警示,起到有力的宣传震慑效果。
五、强化督查。市局组成督查组,定期不定期深入农贸市场、超市、食杂店,对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各区县采取监管责任人开展市场巡查、部门负责人督促检查、所与所之间滚动交叉检查等方式,整合部门优势资源集中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力营造出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六、密切配合。加大与质监、卫生、食药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执法到位,确保节日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