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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办事指南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4日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07年国务院令第497号)

(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1991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号)

(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200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0号)

二、申请条件

   已设立的需变更名称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三、申报材料

 1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名称变更申请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为原件。

3、以上文件是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4、企业本次名称变更距离前一次名称核准登记是否超过一年,未超过一年的,应对此有特殊原因的陈述;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中心泸州市工商局外资窗口提出申请;

2、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核准决定,发给申请人《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五、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外资窗口:(08303114617

    投诉电话:市工商局:(08302574012

    址:市政务服务中心:http://www.lzxzfw.com/

      局:www.aicl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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